《若干措施》在系统分析我市及各区(开发区)已有政策,同时参考国内先发科学城及创新先进城市政策措施基础上,推出一系列突破性创新举措。包括“集中布局建设重大创新载体”“聚力打造新型研发机构集群”“支持建设技术转移机构”“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孵化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集聚高层次人才”“加大科技金融支持”“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促进区域产业协同联动发展”“支持体制机制创新”以及“附则说明条款”等12条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明确建立扁平化的管理体制,市财政资金大力支持优质创新资源向科学城集聚。同时,支持厦门科学城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举措,原则上全市科技创新、人才政策、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重大改革创新举措优先在科学城试点。
《若干措施》适用于2021年1月1日(含)后依法注册、纳税地在科学城规划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队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独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