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孵化高新技术企业
激励孵化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创造创新型市场主体新增量。对年营收500万元(含)以上且首次获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其3年资格有效期内,按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经营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发展科技服务业,鼓励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市级(含)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技术资源优势,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承接委托研发和提供技术服务,按所获得实际收入10%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
集聚高层次人才
筑巢引凤、集聚高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