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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
内容来源:珍妮
2022/7/7 11:09:00
项目非法挪用、侵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的;

  7.因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引发群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经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认定程序

  (一)名单确定。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及信访投诉纠纷等相关内容,形成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二)异议处理。公示期间,相关企业及项目对“红黑榜”名单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所在区物业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以下资料:

  1.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认定信息失真、失效、不准确、不全面的;

  2.已及时整改并经原处理部门认定合格的;

  3.其他被认定的有效证据。

  凡不属于上述情形的,视为异议无效。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企业。

  (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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