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果运用
(一)列入“红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涉及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根据《厦门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在“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上进行加减分;
(二)列入“红黑榜”名单将定期在市属媒体、网站平台公开,并在“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中进行重点公示;
(三)列入“红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采取以下联合激励措施:
1.在星级评定中给予加分奖励。
2.在物业管理监督检查中,减少检查比例和频次;
3.在“美好家园”“最干净小区”等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
4.各区可设立专项资金,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物业服务企业相应经费补助。
5.按规定可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四)列入“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