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买套房
原本是件高兴事
成交后却发现面积竟然缩水了……
买卖双方为此起了争执
并最终闹上了法庭
怎么回事呢?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卖方返还买方定金10万元。日前,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
阿原将厦门市海沧区
某套商住房出售给阿屏
房产买卖协议约定:
建筑面积61平方米,成交价160万元,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特别备注“房屋面积以实际产权证面积为准,一星期内从银行借出复印件给阿屏”。
在看房过程中
阿原的姐姐曾告知阿屏
一手购房合同中房屋面积为58.84平方米
后来增补了几平方米
应为61平方米
阿屏向阿原支付购房定金10万元
之后,阿原将产权证照片
通过微信发给阿屏
阿屏发现产权证上载明的产权面积
仅有58.96平方米
比合同面积少2.04平方米
遂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阿原称房子是按套卖
不按面积算
且面积问题合同写得很清楚
没法再协商
同年11月
阿屏起诉至法院
要求阿原双倍返还购房定金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