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通知对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