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银行办理:单位经办人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单位所有汇缴人员均应列入)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业务网点办理。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应提供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关于降低缴存比例的决议书。
三、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应在7月份汇缴前完成。单位在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调整工作后一个月内,应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6月30日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原标题:缴存基数调整!事关厦门人的住房公积金,快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