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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公积金将有新调整。
今天,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文,自7月1日起,厦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新变化。
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1年的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为28884元,下限为203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932元,下限为204元。
需要指出的是,2022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2022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前,厦门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且不得高于26317元,不得低于180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316元,下限为180元。
具体通告原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简称“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执行。工资总额按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收入计算。
2.2022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2022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缴存基数上限为28884元,下限为203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简称“缴存比例”)
1.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