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电话:0592-5107708、5107718。
(四)确定供地方式
在接受用地申请期内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市资源规划局将与意向用地者洽谈明确最终出让方案及规划指标,并签订出让意向书;在接受用地申请期内地块如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具体事项另行公告确定。
四、拟出让用地的建设要求:
1.开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达到交付条件。允许分期建设。
2.建设标准:地块项目须严格按照《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安置房建设标准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建住[2020]24号)要求执行。
3.建设监管:为确保安置房建设标准,在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受让人须无条件接受市(区)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监管内容包含进度管理、工程质量、分部工程验收、项目移交等。以上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