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
一、在销售场所应当公示住房可能受到噪声影响的情况以及采取或者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并纳入买卖合同。
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住房的共用设施设备位置和建筑隔声情况。
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