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将根据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情况,合理核定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各民办幼儿园要按照要求招生,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抑制过高收费,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也不得采取先多收再退还的方式收费。
(五)优化招生服务工作,简化招生报名手续。各园应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集体研究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做好招生对象的确认工作。要加强招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