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将根据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情况,合理核定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各民办幼儿园要按照要求招生,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抑制过高收费,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也不得采取先多收再退还的方式收费。
(五)优化招生服务工作,简化招生报名手续。各园应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集体研究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做好招生对象的确认工作。要加强招生服务,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引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选择已批办的民办幼儿园入园。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要积极主动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区内幼儿园间的问题在相互协调仍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裁决。各园要积极维护招生秩序,严禁出现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回应,及时澄清不实信息,要及时化解,减少社会负面影响。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招生信息。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以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纪工委规定的十条招生纪律要求,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幼儿、家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即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要求和范围、程序组织招生工作,严格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招生宣传工作,严格控制班生额,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未经批准提前招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学生,严禁拒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严禁因态度问题引发矛盾纠纷,严格控制招收片外生。
八、《招生工作意见》自发文之日执行,有效期一年。
九、本《招生工作意见》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思明区2022年秋季
民办幼儿园招生情况一览表
附件二:思明区2022年秋季
幼儿园招生计划地段划分一览表
(厦门思明教育)
(原标题:思明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