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
执法人员检查了天御小区
同样发现了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情况
当场对相关人员处以警示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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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共清理小区涉及违规停放8处,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150辆,对车辆违规停放、占用消防通道共计处罚3起。
电动自行车纠违同步进行中
4月21日晚
海沧交警大队在阿罗海对面的天湖城8号门前
开展电动自行车纠违行动
共劝导、宣传35人次
现场发现的问题有↓↓↓
不戴安全头盔
还有不按道行驶、违规载人等
这些行为都不可取!!!
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
正是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的目的
接下来
整治小组还将继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违规充电的查处力度
提醒!!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市民们
请不要乱拉电线、飞线充电
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规划区域内
避免占用消防通道
给“生命通道”留一个空间!
(今日海沧)
(原标题:90天3777起!绝对不能让它再进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