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发布信息应包括发布主体、房源核验码、使用用途、房源位置、朝向、户型、面积、图片、价格和装修情况等内容,满足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对委托发布10套(间)以上转租房源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核实委托方主体经营资格。
《《《速看!厦门三部门联合发文 规范住房租赁信息发布
趣店创新园计划明年底投用
在十一月阳光映照下,滨海旅游浪漫线风光旖旎,被其环抱的同安新城不仅散发着迷人气息,更洋溢着紧抓机遇、时不我待推进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