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规定都指出:要把落实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和减负措施的情况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办学行为督导、教师考核等工作内容,列入综合督政、专项督导和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重点,并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2号)精神,于2021年确保“五项管理”督导所有中小学校全覆盖。
以下是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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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五项管理”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通知
http://sz.xmnn.cn/home/article/detail/id/4761.html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落实减负措施的通知
http://sz.xmnn.cn/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