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申请意向并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无住房家庭,应在明天至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9月:3∶00~6∶00,10月:2∶30~5∶30)期间,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之后,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顺序号及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纳入受理范围的是排序在1号—2000号的申请家庭。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申请受理时,申请家庭需通过填写《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2020年第二批(社会批次)意向房源确认表》,确认申请家庭“意向房源”。申请家庭按顺序号依次安排选房时,只能在“意向房源”的剩余房源中选房,不能选择“意向房源”外的其他房源。若剩余房源不是申请家庭的“意向房源”,本批次申请失效。
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已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