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厦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公示。
为了能够更为科学、全面地指导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建设,把厦门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科学规划与系统管理的轨道,有效改善和提升城市的整体遗产保护水平,提升城市竞争力,最终建设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厦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保护规划是厦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定规划,为《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的专项规划。在规划范围内进行涉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和《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保护规划。
简单画个重点: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2035年以后为规划远景。
划定历史城区保护范围:本岛旧城区历史城区北至大屿、猴屿、厦禾路,东至公园东路、百家村路及万石山景区,南至胡里山炮台,西接海沧嵩屿码头岸线,保护范围面积约1756.3公顷。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保护全市3处历史文化街区。分别是:鼓浪屿国家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省级历史文化街区;集美学村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风貌保护范围:全市拟申报历史风貌区2处。分别是:厦港旧城历史风貌区、同安旧城历史风貌区。
公示原文如下:
2022-08-15
2022-08-14
2022-08-12
2022-08-10
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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