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边是湖滨北路的黄金大厦,地下有两层车位,总共138个。地下车库有一些过道,现在物业擅自把过道的公摊部分当成车位出租。之前,业委会有贴一张公示,说车位如果紧张的话,把公摊部分拿出来出租,但是征求车位业主的意见时,大家不同意,因为一旦过道变成停车位,大家进出非常不方便。然后这事就搁置了,业委会说那就不搞了。但是这个月中旬,物业擅自把公摊部位的过道划了两块拿出来出租,一个车位月租好像是七八百块。这样一来,旁边三个正常的车位就受到影响。原本他们停到自己的车位上是非常好停的,但是把中间的过道弄成停车位以后,要停到那些车位上就变成非常困难,要慢慢地一把一把地退,才能停进去。我们觉得物业的做法损害了我们业主的权益。现在一个车位卖五六十万元,物业擅自把公共部分拿出来出租,收入又不晓得到哪里去了,业委会说他们没收到租金。